“通过全资控股中国公募基金业务,我们将为蓬勃发展的中国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市场提供更丰富多元的服务,中国市场将成为我们全球投资管理业务增长的重要支柱。”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丹辛克维兹说。
外资券商方面,准入节奏继续保持常态化。渣打证券1月19日获批成立,成为国内首家新设外商独资证券公司。“越是了解中国、越是深度融入中国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越是对中国长期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渣打银行(中国)总裁、行长兼副董事长张晓蕾说。
一、适用法律
1、商务部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发改委第11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二、投资方式 境外投资备案,境外投资,ODI备案,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通过办理ODI备案进行境外投资,将项目向商务部、发改委的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或核准,再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三、申请流程 境外投资备案,境外投资,ODI备案,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境外投资备案的整个流程需要经过三个部门的核准,发改委、商务部和外管局。
●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德意志银行集团1月18日宣布已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完成首笔熊猫债券发行,以3年期优先票据共筹集10亿元人民币,成为《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发布后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成功发行的首只熊猫债券。
“中国是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当下持续增加的国际投资者和发行人活动是中国资本市场扩大开放并融入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一环。”德意志银行管理委员会委员、亚太区首席执行官慕文泽表示,德意志银行很荣幸能参与其中,十分看好中国市场业务潜力,期待在提升中国市场国际参与度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