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相关知识的培训,合格上岗。企业应建立本规范和技术等知识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培训计划应与企业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企业应保留所有人员的教育、培训相关的授权、能力、技能的记录,并建立个人技术档案。 非洁净室(区)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洁净室(区)。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有进食、吸烟等影响产品卫生质量的活动。净化车间和卫生用品生产车间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戴首饰、手表以及染指甲、留长指甲等工作服、鞋、帽应保持整洁,定期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不得穿戴工作服、帽和鞋和口罩等进入非生产场所。净化车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服、鞋、帽应专用,定期清洗消毒。生物消毒剂生产企业生产操作人员应配置个人防护用品。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应建立健康档案,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植物消毒剂:是指以植物或植物提取物为原、辅料制备的消毒剂。
生物消毒剂:是指以生物材料为原、辅料制备的消毒剂。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不需要行政审批的类、第二类消毒产品。 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在类、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前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负责。卫生安全评价合格的消毒产品方可上市销售。产品责任单位是指依法承担因产品缺陷而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国产产品责任单位为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加工时,特指委托方;进口产品的责任单位为在华责任单位。卫生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批文情况。其中,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还包括产品配方,消毒器械还应当包括产品主要元器件、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