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合伙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参与的,*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
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验。
2.,资产管理机构代表产品参与的,*近一年末管理的金融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具备2年以上金融产品管理经验。
3,产品参与的,应当为合规设立的非结构化产品,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进行穿透。
一级交易商应当履职尽责,对二级交易商及其对手方客户的交易目的、交易标的、交易行为等进行监测评估,并根据标的集中度确定是否接受二级交易商的个股期权对冲交易,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展相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