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场外个股期权牌照公司转让场外个股期权牌照公司转让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募集披露:私募基金募集期间,应在宣传推介材料(如招募说明书)中向投资者披露如下信息:1.基金的基本信息:基金名称、基金架构、基金类型、基金注册地(如有)、基金募集规模、认缴出资额、基金运作方式(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场外个股期权牌照公司转让基金的存续期限、基金联系人和联系信息、基金托管人(如有); 2.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址、成立时间、组织形式、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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