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价为不合格:
1. 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2. 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应完好,无松动。
3. 电源线使用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无接头及破损。
Ⅰ类工具:单相的采用三芯,三相的采用四芯电缆。
4. 保护接地(零)连接正确(使用绿/黄双色或黑色线芯)、牢固可靠。
5. 电缆线完好无破损。
6. 插头符合安全要求,完好无破损。
7. 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破损。
8. 机械防护装置良好。
9. 转动部分灵活可靠。
10. 连接部分牢固可靠。
11. 抛光机等转速标志明显或对使用的砂轮要求清楚、明显。
12. 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有定期测量记录,未超期使用。
每半年测量一次绝缘电阻:
Ⅰ类工具大于2MΩ;
Ⅱ类工具大于7MΩ;
Ⅲ类工具大于1MΩ;
13. 必须按作业环境的要求,选用手持电动工具。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配用漏电保护装置,PE线连接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