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单位: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福建省电影局
审批时间:60个工作日
所需条件:
1、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2、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3、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
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6、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
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7、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8、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资料:
1、《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单位章程及资本来源性质证明;
3、网络出版服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资金使用、产品规划、技术 条件、设备配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市场
分析、风险评估、版权保护措施等;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简历、住址、身份证明文件;
5、编辑出版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明和主要从业经历及培训证明;
6、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7、网站域名注册证明、相关服务器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