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有以下2个去处:
1. 就业单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档案转到工作单位进行管理。这些单位主要包括县级以上的党政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他们会直接接收并管理毕业生的档案。
2. 就业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情况下,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档案转到生源地的公共服务中心或者是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管理。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按照以下2个方法进行处理:
1. 将档案转到生源地的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在转递前,建议与接收单位进行联系,因为现在很多地方的教育局已经不再接收档案,档案只能转到生源地的人才市场或者其他相关机构进行管理。例如,在贵州和部分地区的师范生和非师范生有不同的管理机构,师范生转到教育局,非师范生转到人才市场(例如山东)。
2. 可以向学校申请,将档案留在学校保留2年。
温馨提示:高校学生毕业后,建议尽量将档案转到工作单位和人才市场进行保管,而不是留在学校。学校只能单纯托管档案,无法为学生提供政审证明、职称评审等服务,而人才市场除了能提供各种证明外,还能为学生提供职称评审等相关事宜。
对于升学(如统招专升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的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到攻读院校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如果需要将档案转回原籍,毕业生需要先了解当地档案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一旦就业后,如果工作单位涉及到调档问题,毕业生可以直接联系档案存放机构办理调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