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许可证的办理要点有: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到各省文化局申请;
2、网络文化许可证分为七大类:游戏文网文、动漫文网文、音乐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展览文网文、直播文网文、网吧文网文;
3、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4、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的注册资金需要100万元以上;
5、企业需要提交网站或游戏的相关材料及信息以便审核,如果没有那是肯定无法通过的;
6、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