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分销电商系统开发:
营销和互动需要提供适当的数字化店内(外)体验和有意义的互动,捕获客户(体验)历程中的数字足迹,在表象上可以辅以营销手段提高各环节的转换率/成功率、满足需求,而在深层次下尝试挖掘其行为的驱动原因,发现需要。
给大家分享一个新零售分销模式。该模式适应于大部分做C端的实体产品,如服装,鞋帽,电子产品,礼品,私人定制类产品等均可导入该分销商城模式,具体分销模式如下
1.“我的钱包”不可直接提现。如果需要提现需要给总公司申请。比如客户预存资金,也就是充值进账户的资金,可以提现,但需要申请。该机制主要是避免用户充值获得权益及优惠后提现造成的损失。
2.“我的佣金”可直接提现。且“我的佣金”可以直接转账到“我的钱包”。佣金即会员代理获得的下级佣金。作为代理人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的佣金,理应具有提现能力。
3.所有的消费只能从“我的钱包”里面扣钱。如用户想通过挣取的佣金买商城内的商品,可先将部分佣金转入钱包购买,同时避免提现后再充值的麻烦。
4.会员的充值金额和返现金额直接存入“我的钱包”进行消费。
5.代理身份:分3个角色,即合伙人(例:“预存1万元即可成为合伙人”,具体金额可根据行业调整),VIP会员(例“充值1100元成为VIP”,金额可根据行业调整),普通会员,即直接消费零售群体,可通过预存升级。
6.门店或个人合伙人加盟费1万元,此1万元相当于产品的预付款,可直接用于后续的产品消费。加盟费直接存入合伙人账号的“我的钱包”里面用于后续商城消费,相当于批发的客户群,享受合伙人的产品提货价与福利。
7.合伙人A推荐下一级合伙人B,合伙人A可获得预存款返10%(1000元)到“我的佣金”账户里面,返利比例可根据行业调整。
8.当下一级合伙人B推荐再下一级合伙人C是,合伙人B可获取返现金10%(1000元)到“我的佣金”账户里面。但是合伙人A不会从此获取返现。也就是,合伙人推荐合伙人返现10%的佣金,直接接推荐合伙人。模式合规化才能让分销小程序机制过审。
9.合伙人A推荐VIP会员a(充值1100元-我的钱包),合伙人A获取100元现金返现到“我的佣金”账户,VIP会员获得60元的现金返现,和充值金额一起直接到“我的钱包”账户。并且VIP会员a享有所有VIP会员的产品提货价与福利。
10.合伙人A推荐的直接VIP会员a所有在商城里的实际消费金额,均可提取10%的佣金到“我的佣金”账户。形成长期受益,合伙人的动力来源实现自动化推广。
11.VIP会员a推荐VIP会员b,双方均可直接获得60元现金券到“我的钱包”账户。
12.VIP会员b也将隶属于合伙人A的旗下会员,VIP会员b在商城消费的所有实际金额,合伙人A都可提取1%的佣金到“我的佣金”账户。
全渠道上保证各触点与顾客的交互沟通,不但传达始终如一的品牌信息,也帮助形成顾客全渠道体验及反馈收集的闭环,完整的历史、实时和上下文数据帮助企业了解个体客户在售前、售中、售后等不同阶段上的体验和信息,并及时制定更佳的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