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已经核准、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内容发生变化,需要提前向出具该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提出境外投资备案变更申请程序。包括:
(1)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
(2)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
(4)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
(5)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在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情况下,对外投资额的调整是否需要申请变更取决于整体中方投资额的变化幅度,如企业增加50%投资额,构成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超过原备案金额的20%,即属于需要进行投资事项变更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增资之前向备案通知书的出具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但是,如果前述新增的50%境外投资额并非用于原备案投资项目,而是开展新的投资活动,则应申请新的境外投资项目ODI核准或备案手续。
西北、东北地区。发挥新疆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挥陕西、甘肃综合经济文化和宁夏、青海民族人文优势,打造西安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加快兰州、西宁开发开放,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发挥内蒙古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完善黑龙江对俄铁路通道和区域铁路网,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与俄远东地区陆海联运合作,推进构建北京-莫斯科欧亚高速运输走廊,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
“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中国政府倡议,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定义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适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投资地区,不仅包括外国,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任何地区进行的投资,均为境外投资。
一、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
3.企业自身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上具有跨国公司的比较优势。
二、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好处
1、开拓境外市场,获得当地政策或税务优惠,加快资本积累速度;
2、方便与境外客户的业务转账,减少转账手续和成本;
3、提高国内企业形象,增加企业附加价值;
4、统筹境内外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三、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资料
1、境内投资的主体信息(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2、境内投资主体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3、中方投资的构成自有资金金额
4、中方投资的构成贷·款资金金额,需要贷·款合同一份;
5、向个人贷·款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近一个月银行水单;
6、向企业贷·款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身份证和个人近一个月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7、境内投资主体股东会决议1份;
8、境外企业投资的基本事由,项目说明书(新设项目包括经营内容、规模、产品/市场、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回收期等。并购类投资,需包括并购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财务状况以及具体收购方案等。)
9、境外企业中英文名称、设立方式、经营范围、所属行业、注册资本(中方占股份比例、外方占股份比例)、注册地址等信息。
10、加盖公章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