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企境外投资-怎么办理
备案程序及条件: 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项目,地方企业应填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并附有关附件,直接提交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备案申请表及有关附件。 备案申请表附件内容: 1、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2、投资主体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资金来源证明; 4、投资主体与外方签署的意向性协议文件; 5、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文件; 6、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 7、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ODI备案对企业的要求 1、境内公司**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2、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高于5%,越高越好;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低于78%,越低越好; 5、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