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申请条件:
1、有申请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5、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4、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料;
6、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7、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8、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业务发展报告。
经营性网站必须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网站是指网站所有者为实现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广告、设立电子信箱、开展商务活动或向他人提供实施上述行为所需互联网空间等收费活动的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并拥有向域名管理机构申请的独立域名的电子平台。非经营性网站只需办理ICP备案。常规来说,通过网络进行收费的网站,都必须办理经营性ICP。 对于网站来说,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也是给付费用户相关的保障体系。根据多年的市场调查情况表明:办理了经营性ICP的网站运营和收费情况普遍高于没有办理经营性ICP的网站。
二、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受理机构:
国家工信部和各省工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