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需要jun工保密资格认定?
2001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国防科技工作保密工作的措施,并决定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实行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制度,明确规定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必须通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否则,不得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协作配套任务(包括试验、维修保障以及国防科技工作其他高新技术涉密项目)。一言以蔽之,未经此资格认定则不能承接涉密项目,错失大量业务机会。
二、jun工保密资格认定如何实施?
根据“意见”要求,国家保密局、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原总装备部制定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2]4号)及一级、二级、三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随着军民融合发展提升为国家战略的实施,大批非公有制企业进入jun工领域,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为切实加强保密依法行政,国务院于2014年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由非行政许可涉密审批事项确定为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修改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
2016年,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相继修订印发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国保发[2016]15号)及一级、二级、三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国保发[2016]43号)和一级、二级、三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使之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可行、易于操作。自2017年7月1日起,新一轮jun工保密资格认定工作正式按修订后的《办法》、《标准》、《评分标准》开展至今。
三、申报jun工保密资格有什么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