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1件:样品应当与检验样品同时采样、同一批号。
按照《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要求的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规格,在现场随机抽取采集足量的同一批号样品,填写《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样品采样单》和《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真实性与合规性承诺书》,检验报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性状、规格、批号、数量、生产企业和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评价依据、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
涉水产品的类型
1、输配水设备
(一)管材、管件。
(二)蓄水容器。
(三)无负压供水设备。
(四)饮水机。
(五)密封、止水材料:密封胶条、密封圈。
2、防护材料
(一)环氧树脂涂料。
(二)聚酯涂料(含醇酸树脂)。
(三)丙烯酸树脂涂料。
(四)聚氨酯涂料。
符合《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5号)附件1“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后PDF格式连续文档扫描上传、清晰可辨。
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填写在线表单,打印、盖章、PDF格式扫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