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申请书载明的顺序排列,并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2.申请书外所附资料应当用A4规格纸张打印(平面布置图、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除外),外文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
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所有材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逐页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复印件还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4.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了,与实际情况一致。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准确,涂改处应当盖章或签名。
常见问题
问:先办理营业执照还是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答:先办理营业执照,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报资料的复印件模糊,或未加盖企业公章。
正确做法: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