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也是医疗设备中的一个检测物,这些东西会关乎人的生命,所以它的安全标准会相当的高。
通常所说的 FDA认证 其实严格意义上讲不属于一种认证,它是美国 FDA 机构对其所管辖的产品进行的一个市场准入管制,获得其颁发的FDA准入号(Accession Number)才可顺利清关,并在美国市场进行销售。
现阶段检测可以开展对灯 具、微波产品、X射线、激光类产品进行FDA注册办理服务。
设备安全和放射线保护健康中心(CDRH)在确保新上市的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这些产品都是同人的生命息息相关 的,因而该中心同时还监管全国范围内的售后服务等。
对于一些象微波炉、电视机、移动电话等能产生放射线的产品,该中心也确定了一些相应的安全标准 FDA规范f释放辐射电子产品之法源为联邦食物、药品与化妆品法」第五篇第531-542条(FEDERAL FOODDRUG AND COSMETIC ACT,简称为FD&C)。
所谓的释放辐射之电子产品,包括电视天线与屏幕、微波炉、诊断用X光设备及使 用X光或激光相关产品(如光驱及激光指示器(laser pointer))等。
多数释放辐射电子产并不会认定为医疗器材,惟若制造或经销商宣称该产品有医疗功能时,该产品并须符合FD 展开全文 A有关;
激光FDA认证的分类
1.第I类激光产品没有生物性危害。任何可能观看的光束都是被屏蔽的,且在激光暴露时激光系统是互锁的。
2.第II类激光产品输出功率1毫瓦。不会灼伤皮肤,不会引起火灾。由于眼睛反射可以防止一些眼部损害,所以这 类激光器不被视为危险的光学设备。
3. 第IIIa类激光产品输出功率1毫瓦到5毫瓦,不会灼伤皮肤。在某种条件下,这类激光可以对眼睛造成致盲以及 其他损伤。
(4)第IIIb类激光产品输出功率5毫瓦到500毫瓦。在功率比较高时,这类激光产品能够烧焦皮肤。这类激光产品明 确定义为对眼睛有危害,尤其是在功率比较高时,将造成眼睛损伤。 (5)第IV类激光产品输出功率大于500毫瓦。这类激光产品一定能够造成眼睛损伤。就像灼烧皮肤和点燃衣物一 样,激光能够引燃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