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学校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服务机构
一、小学宿舍的抗震设防烈度是不是要提高啊幼儿园设计中抗震等级为二级,而抗震设防烈度是否要提高一级呢?中国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合理提高抗震设防要六、学校设防烈度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高一级别不是设防烈度高一度,是抗震设防类别高一级——“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的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普通的建筑一般为丙类。乙类建筑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但抗震措施按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来采用。呼和浩特设防烈度为8度,应该按照8度计算地震作用,按9度采取抗震措施。具体条文见规范《GB50223-2008》《GB50011-2010》。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等级是几级抗震等级是根据建筑物设防烈度和建筑物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确定的、房屋鉴定委托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房屋产权所属关系的有效证件、租赁合同或证明与鉴定房屋机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副本; 、 有关房屋技术、管理档案材料;、 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填写鉴定委托书(即鉴定申请表)并交纳鉴定费用;一、对于房屋或者其他既有工程经使用多年时,存在以下情况时,需进行房屋安全性检测。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
2)用途改变或使用需求增加;
3)使用环境改变;
4)遭受灾害或者事故;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
6)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舒适性或者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7)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了解结构现状;
8)对可靠性有疑。
二、一般检测单位在具体检测实施中,具体做如下检测工作:(房屋改造检测鉴定报告怎么办理)
1)调查房屋建筑概况:对建筑的年代、布局、功能、风格、环境,以及*终要求进行了解和解析。
2)考证房屋历史沿革,重点保护部位及保护要求;
3)建筑结构图纸测绘:重新对房屋的整体布局、结构尺寸等进行测量,并绘成图纸;
4)结构体系复核检测;
5)构件尺寸和配筋复核检测;
6)结构材性检测;
7)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8)房屋倾斜及沉降测量;
9)结构验算与安全性分析;
10)抗震性能评估;
11)结构维修可行性建议。
通过以上检测手段,判断建筑的现阶段状况,安全和质量的综合性评估,保证建筑物的长期和良好的运行状态,在检测中,为建筑物提供安全保障,并出具全面的房屋检测报告和房屋加固建议及方案。
一、房屋抗震能力检测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收集房屋的地质勘查报告、竣工图纸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堪察。
2、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3、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
4、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和抗震减灾对策。
5、对进行改建加层的房屋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dbj08进行抗震能力检测。
二、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方案
(一)鉴定内容
1、安全鉴定。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结构的安全隐患。
2、抗震鉴定。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鉴定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
3、抗淹没抗洪水冲击鉴定。根据水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防洪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
4、抗风能力验算。根据气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台风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质量是否满足建筑物抗风压能力的要求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
5、其他鉴定。是否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三、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
1、依据。严格按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则,进行幼儿园校舍结构可靠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鉴定。
2、工作要求。
(1)鉴定应分类实施。已经过县级以上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设的项目可不再重新鉴定。重点鉴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设防情况。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留死角。
(2)校舍建筑安全鉴定
1、校舍安全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安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校舍抗震鉴定。经安全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校舍消防安全鉴定。由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进行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4、校舍防雷安全鉴定。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5、校舍其他安全鉴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分别出具鉴定报告。
6、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各县区校安办根据各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并按照有关要求,逐校逐栋建立登记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