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施工介绍信和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拖欠行为的证明;
5、企业在京经营场所的证明(租期一年以上的租房协议书或房屋产权证明);
6、在银行设立的企业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凭证原件;
7、技术负责人、在京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等材料复印件;
/8、劳务分包企业还需提交施工队长名单,以及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情况证明。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更详细的资讯请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