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监管。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制度
体系,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实施清单管理,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公开公正监管。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
全水土保持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公开水土保持监管制度、权责清单、监管结果。
科学有效监管。坚持简政放权,精简优化审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创新监管方式,提
524高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作用,构建科学高效支撑保障体系。
联合协同监管。坚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建立行政审批、监督检查与行政执法协作联
动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协同执法。发挥信用体系约束、行业组织自律以及媒体和公
众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