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不同
国高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村高新:《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中科园发〔2018〕55号)。
二、认定管理机构不同
国高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村高新: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申报条件不同
国高新: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财务成长性20分。
综合得分要达到70分以上)。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村高新:
本篇文章以科技创新型企业为例,其他类别的申报条件详见《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中科园发〔2018〕55号)。
1、科技人员(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占期末从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
2、科技活动相关经费支出(包括企业内部用于开展科技活动的直接支出,用于科技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和外协加工费等支出,与外单位合作或者委托外单位进行科技活动而转拨给对方的经费支出,以及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购买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支出)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需至少1项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guojiaji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至少3项Ⅱ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四、申报材料不同
国高新: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村高新:
本篇文章以科技创新型企业为例,其他类别的申报材料详见《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中科园发〔2018〕55号)。
1、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利润表(上一年度利润表,当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截至申报前最近月份的利润表)。
4、真实性承诺函。
5、反映期末从业人员和科技活动人员情况的材料,例如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情况统计表、科技活动人员(含部门职务等信息)的名单等。
6、反映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情况的材料,例如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表、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研发费用明细账等。
7、反映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的材料,例如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新药证书、中药保护品种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