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转让上海浦东保险代理
中财国商集团 从事全国保险中介牌照、典当行、融资担保等金融牌照收转
对接流程:1.签订居间 2.配合尽调 3.双方达成收购协议
XXXX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
法律诉讼:无
债权债务:无
分支机构:无
保证金:30万(托管金河保证金)
银行:正常
税务:没有异常 正常申报
公司是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注册地在北京,经营区域为全国,不限于工商注册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果为北京以外地区(比如上海)的法人机构的团体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为法人,被保险人为自然人,是否需要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因为投保人是法人,无需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
留言时间: 2023-11-09
根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自然人的保险业务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