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保险代理转让 收购找我
经营区域:安徽
注册地址:安徽
托管资金:20万元
注册资金:200万
保监会无处罚
公司无诉讼,很干净
经营范围:在安徽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证员经分析认为,此案属于当事人之间协议减轻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办理此协议公证,关键要看搭载行为本身是否属于“好意同乘”的性质。前《民法典》时代,对“好意同乘”只能依据法律原则及法理处理,现《民法典》千二百一十七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从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交的材料来看,本案确实符合“好意同乘”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