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单便捷不含区域企业减资的操作程序
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对不含行政区划、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作了规定。在新《办法》施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1亿元以上。此类企业申请减资,应当符合现行的新《办法》或者原有规定之一。即:
1、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2、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3、如相关企业不满足对应规定的条件,则不能减资,或者应当在减资的变更企业名称,即在名称中增加“行政区划”或者“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以下是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会给您带来帮助。如有不懂或是详细了解,可以来电咨询!
无区域核名对公司的要求:
1、需要公司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以上,可认缴;
2、需要准备核名公司的名称,准备至少3个
3、需要投 资人名下至少有四子公司
4、需要名下公司满足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要求
1、需要准备公司的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股东占比及名下公司详情
企业核名是应该注意的问题:
1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家规范的汉字。
2企业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
3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4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5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6与同一*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
7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8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 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9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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