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1、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擅自从事经营收益类的互联网文化活动,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2、如果该企业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擅自向客户提供国家禁止内容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是未经相关政府的部门的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将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如果提供了产品但没有得到违法收入的,罚款10000元以下。
3、如果该企业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仅提供了产品还因此得到了违法收入,就要没收些违法收入,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较高不超过30000元。
4、而那些情节更加严重的,则会由有关部门责令歇业整顿改正直到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还有一些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除了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甚至有可能直接让该企业暂时关闭网站。
二、相关依据
1、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2、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网文证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必须要申请的证书;如果从事互联网文化行业,但是没有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相关部门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果还没有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尽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