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一、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都可以申请海南境外投资备案;
2、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且可以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可以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
4、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
二、境外投资备案条件
1、申请人条件: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3、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三、ODI备案所需材料
1、发改委备案请示文件;
2、境外投资备案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5、“企业拟成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决议;
6、项目背景说明;
7、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8、资金证明(存款证明原件);
9、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