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立医疗器械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产品。
2、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
3、职责:医疗器械购进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后置审批,我们需要先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再申请相关资质。所以无论您是设立那种企业类型,我们都要先取得经营资质营业执照。
企业设立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建议多准备几个名称,名称核准通过之后领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且填写齐全;
3、租赁实际地址,医疗器械公司注册的注册条件之一就是需要实际地址,所以申请人一定要租赁实际的办公地址才可以,这个后期药监局的也是会派人来审查的。
4、准备注册材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股东身份信息等等,按照预约时间向工商局递交材料;
5、材料通过审核后领取营业执照;
6、还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为后置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后申请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这也是医疗器械公司注册的难点之一,需要办理特殊的资质审批。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报资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
申报资料报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经审查,申请事项依法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申报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资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审查、审批
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按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组织验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四)公示、制证、送达
行政许可决定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制证并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医疗器械行业属于非常特殊的行业,监管力度是否严格将会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无论是审批资质还是企业设立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同时申请流程也会比较繁琐。
医疗器械购进程序:
5.1确定供货单位合法资格和质量信誉。
5.1.1对供货单位合法资格的确定。
5.1.1.1医疗器械购进人员向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索取供货单位的《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1.1.2医疗器械购进人员对所索取的上述“证照”复印件进行以下审核。
5.1.1.2.1“证照”复印件是否加盖了供货单位的原印章。
5.1.1.2.2“证照”是否在其注明的有效期之内。
5.1.1.2.3“证”与“照”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
5.1.1.2.4“证照”上的注册地址是否与供货单位实际的生产或经营地址相同。
5.1.1.2.5必要时,可索取“证照”的原件进行查验。
5.1.2对供货单位质量信誉的确定。
5.1.3验明首营企业医疗器械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并索取下列资料。
5.1.3.1加盖有企业原印章盒有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企业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和委托期限。
5.1.3.2首营企业医疗器械销售人员的身份复印件(验证原件后复印)。
5.1.4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附上述有关资料,并提出是否进行实地考察的意见,经本部门主管加具意见后,依次送质量管理部和企业主管负责人审批。
5.2质量管理部审查程序:
5.2.1资料审查:
5.2.1.1审查资料是否完备
5.2.1.2审查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即审查资料是否加盖有规定的原印章或签章、所购进医疗器械是否超出供货单位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限期的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