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我们得拆分成三个词来看,网络是路径,文化是产品,经营是目的,即通过网络互联网传播和交易文化产品或者文化活动,并且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是需要办理许可证的,这个许可证就叫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我们也常称为文网文。其主要经营范围分为:游戏、音乐、艺术品、演出剧目、网吧、竞技平台。
但是直播类的也就是演出剧目的申请相对来说很困难基本上是停批的,就办理难度来说,北京、上海是难申请的,广州、深圳等地较好申请,上海只目前只有游戏类和音乐类文网文较好办理,其余类别文网文也可以提出申请,你如果自己去申请的话,多久同意受理,多久出具通知,就是慢慢长夜了,其中直播类文网文。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申请条件:
1、有申请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5、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4、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料;
6、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7、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8、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业务发展报告。
四、办理《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流程
1、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依据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2、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