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ICP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流程介绍。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ICP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也叫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简称经营性ICP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在线支付、充值平台、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
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内资公司;
2、经营的注册资本较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给至少3名员工近1个月交有社保;
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5、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沟通交接文件(1工作日)
撰写技术材料(1工作日)
材料整改受理(5工作日)
反馈审批通过(5工作日)
等待制证流程(10工作日)
需要的材料:
1.近一月为三名以上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社保缴费记录需包含以下要素: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社保期限、社保部门公章等
2.法人、股东、社保员工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若公司股东以公司形式参股,需提供参股企业的营业执照彩色副本扫描件
3.法人、社保员工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4.ICP信息网站有备案,保持能访问的状态
5.服务器所在地及服务商名称、域名证书、网站主机商名称、服务器所在地、IP地址
6.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7.企业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含100万,需注意有无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经营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相关字样或列出本次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