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业务广义上分成两大类:
一是以增值网(VAN)方式出现的业务。增值网可凭借从公用网租用的传输设备,使用本部门的交换机、计算机和其它专用设备组成专用网,以适应本部门的需要。
二是以增值业务方式出现的业务。是指在原有通讯网基本业务(电话、电报业务)以外开发的业务,如数据检索、数据处理、电子数据互换、电子信箱、电子查号和电子文件传输等等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又分为几大类:
1.ICP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2.EDI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3.IDC证-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4.SP-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
5.ISP-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6.VPN-虚拟专用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