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认证
开放分类:国际电工
CB体系(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的IEC体系)是IECEE运作的-个国际体系,IECEE各成员国认证机构以IEC标准为基础对电工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即CB测试报告和CB测试证书在IECEE各成员国得到相互认可的体系。是为了减少由于必须满足不同国家认证或批准准则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壁垒。IECEE 是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的简称。
CB体系的范围
CB体系复盖的产品是IECEE系统所承认的IEC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当三个以上的成员国宣布他们希望并支持某种标准加入CB体系时,新的IEC标准将被CB体系采用。目前使用的IEC标准发布在CB公报和IECEE网站上。
目前电磁兼容性(EMC)没有纳入CB体系,除非所使用的IEC标准特别要求。但是,CB体系已经开始向其成员调查他们对与安全测试一起进行EMC测量的意愿。这一调研的结果将公布在以此为主题的CB公报上。
申请CB证书
关于CB测试证书的申请,应注意以下几点:
- CB测试证书的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提交给任一复盖该产品范围的“发证/认可”NCB。
- 申请人既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得到授权,代表制造商的实体。
- 申请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国家中生产产品的一个或多个工厂。
- 位于没有IECEE成员机构的国家内的申请人/制造商/工厂需要为每份CB测试证书支付额外的费用,150瑞士法郎,以补偿体系的运行成本。这一费用由受理CB测试证书申请的NCB收取,并将打入IECEE的账户内。
- 申请人可以要求NCB根据产品销往国的国家差异测试产品。
制造商要获得目标市场的产品认证包含以下程序:
- 向目标国家的NCB提交的申请;
- CB测试证书;
- CB测试报告(可以包括国家差异);
- 当目标市场的NCB要求时,向其提供产品样品。
要求样品的目的是为了证实产品与最初发证NCB测试的产品是一致的,而且已经复盖了国家差异。
国家差异
国家差异是某个国家的标准与相应的****之间的差别。所有加入CB体系国家的国家差异都提交给IECEE秘书处,并发布在CB公报上。
CB体系的组织结构
CB体系由认证管理委员会(CMC)进行管理,并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合格评定委员会 (CAB) 汇报。CAB批准CMC关于改变CB体系原则、官员任命、财务和IECEE政策方面的建议。CMC的职责是根据CB体系的原则来运行、发展和改进CB体系,决定接受、拒绝和中止成员资格,决定CB体系新的产品类别和标准。
CMC的成员由来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包括NCB代表、CMC执行人员(主(zhu)席、副主(zhu)席、秘书和司库),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主(zhu)席和秘书,IEC顾问委员会(例如ACOS)、安全顾问委员会的代表,IEC的秘书长。
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由来自NCB和CB实验室的代表组成。CTL负责处理测试程序,并解释技术要求、测试条件、测试设备以及比对测试。它的主要目标是增强技术可信度和一致性,这是在CB体系内互认试验结果所需要的。
CB体系的规则和程序
CB体系的规则和程序发布在以下IEC出版物上:
IECEE 01 (IECEE的基本规则和程序)
IECEE 02(CB体系的规则和程序)
IECEE 01描述了IECEE的组织、成员资格、认证管理委员会(CMC)、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申诉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及其官员的职能和责任,以及IECEE的全面管理。
IECEE 02描述了CB体系的作用,承认NCB和CB实验室的标准和扩大其范围的依据,颁发和处理CB测试证书的程序,以及使用制造商测试设施的要求。
CB认证成员国,CB认证的适用地区
截止至今, 全球共有51个国家的66个认证机构及其下属的270多个CB实验室参加了这一互任体系。参加CB体系的成员国家包括了所有中国机电产品的主要出口国.
阿根廷、奥地利、澳大利亚、白俄罗斯、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捷克、德国、 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希腊、匈牙利、印度、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 葡萄牙、俄罗斯、罗马尼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土耳其、乌克兰、美国、南斯拉夫、瑞士、 马来西亚、瑞典、泰国、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保加利亚、乌拉圭。
CB认证申请CB测试
(一)申请人是CB测试证书的持有者1.申请人可以是一个企业或是企业的代理人。在后一种情况下,必须提交授权申请人代表该企业办理申请的证明文件,并且提供企业与申请人承担同样责任的证明文件。这些责任是指遵守:ECEE的规则和程序、CCEE章程、认证规则和程序,以及中国的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申请可以包括申请人所在国的一个或多个生产厂,这些生产厂制造的产品将受控于该企业。3.当在不同的国家制造相同的产品时,申请人应就每个国家他所代理的企业分别提交一份申请。4.如果申请人是在CCB的非成员国时,而且是为非成员国的企业代理提出申请时,必须对每份申请交纳附加费。附加费的数额,由IECEE的管理委员会决定。除另有协议外,附加费应由处理该申请的CCEE收取,并汇寄IECEE秘书处,存入CB体系的帐户。注:独资企业按国外企业,合资企业按国内企业对待。
(二〕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凡具有法人地位的申请人,其产品准备销售到世界市场时,在产品研制设计阶段就要使其符合CB体系内采用的IEC标准(见表1),同时还要考虑CCB成员国的国了标准与1EC标准的差异。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送样前,要确认其产品符合IEC安全标准和有关的出口国国家标准的差异。--指定该机构内一位人员负责处理从cB测试证书的申请、送样、获证,及获证后的有关事宜,并使其了解CB程序。
(三)申请程序
1.完成申请的准备工作后,申请人向CCEE秘书处联系,索取CCB统一印制的CB测试证书申请书(见图2)。来函说明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家注册号(企业营业执照号)、电话、传真及准备申请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商标。
2. CCEE秘书处收到企业来函后,将向申请人寄送申请表格、申请程序及费用要求。
3.申请人收到CCEE秘书处寄去的cB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按申请书的要求填好(英文打字),向CCEE秘书处提交一式四份(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作为正式申请,申请人保存一份复印件存档,同时交纳所需费用。
4.如果申请人需要CCEE证明其产品满足中国或其他销往国的国家标准与相应的LC标准的差异,那么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可提出要求出具包括这些差异的试验报告的申请,申请人并应交纳附加的试验费用,其、汕按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5.ccEE秘书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哨下及费用后,在两个星期内给申请人发出通知,并向所属cB试验室下达cB测试任务通知书(根据备cB试验室的分工,或与有关机构商定决定承担任务的试验室即检测站)。
6.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向指定的CB试验室寄送样品。
(四)cB测试证书的颁发试验结果合格,由ccEE向申请人颁发cB测试证书,并附CB测试报告的原件,如果申请书含差异试验,则附有附加试验报告。
CB认证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用英文(打字)填写CB测试证书申请书。
2.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英文名称应填写在申请书首页右上部的四个小黑点之间。
3.申请日期要填写清楚。
4.如果申请人与制造厂是同一单位就分别在栏内填写相同的名称和地址。
5.整机中使用的已获得CB测试证书的元件栏内,如有,应填元件名称及其cB证书号。
6.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的名字用打字机打出汉语拼音,同时法人代表亲自签字。
CB认证是否需要验厂
无需厂检;
当申请CB认证时,需告知要考虑列入报告的国家,以便测试时把相应的国家差异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