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购房落户早在2016年底已经正式取消,不过在2018落户政策中,不再一刀切,明确了购房落户的取消时间,在购房落户政策取消前所购房产仍可以办理购房落户!
在惠州购房落户政策取消前(2016.11.21)购房的,按之前政策办理!而2016.11.21之后购房的则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惠州!只要符合购房入户的要求,无社保缴纳期限以及居住证要求。
当然,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朋友,只要满足社保和居住证年限也是可以落户惠州的。
1.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的落户政策,在上述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2. 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的迁入落户条件参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的政策执行,即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或连续经商满2年,可互补叠加),并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如果购房入户,社保和居住证年限都不满足条件的朋友,亦可选择人才落户的方式,引进人才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技能型人才包括:
1.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另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也可以)只需在惠州有工作社保也能较快顺利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