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简介
1.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具有生化处理、气体净化等功能,处理设备由进出料口、反应器、搅拌器、挤压器、加热器、通风和废气处理装置组成。
2.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应≥8年,处理设备密闭,不会出现渗漏现象,通风量可调节。
3.设备配备采用PLC控制,设备自动运行,无需人工干预,PLC显示屏可显示工作温度、搅拌器、风机等信息,配备液晶显示触摸屏,系统数据能全部显示。
4.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生化处理机具有(1)降解功能:处理机能降解厨余垃圾成分:餐余垃圾、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废弃物等。
(2)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自动上料功能:处理机产品具有自动送料翻转装置,一键操作,省力方便。
(3)除臭功能: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通过光触媒系统破坏废气中的分子结构再通过萃华金店多级吸附,保证排出的气体臭气浓度完全符合GB14554规定的指标
(4)自动称重功能: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具有自动称重功能,并记入系统。
(5)远程监控系统: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通过互联网将信息(机器运行情况、处理垃圾的数量、产出肥料的数量等)上传到信息平台。(可选加)
(6)自动出料功能: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具有自动出料功能,点击出料按钮,自动出料。
5. 厨余垃圾处理设备机仓加热系统的温度范围可按需要通过PLC面板调节设定,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6. 厨余垃圾处理设备机仓的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可通过PLC面板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
7. 厨余垃圾分解率达到90%以上
8.厨余垃圾微生物处理机 噪声、废气排放均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9.厨余肥质量:经生化处理后得到的厨余肥,其厨余质的质量分数、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水分质量分数、酸碱度、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等成分均符合NY525-2012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10.在环境温度≥15℃,单位处理量综合能耗≤0.185
11.厨余垃圾处理设备整机无废水排放,无需额外增加污水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