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转让 珠佳房地产 住宅用地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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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商家
东莞市珠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小姐(女士)
电话
0769-83269138
手机
13809646238

土地出让环节1、契税。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住宅用地转让价格,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减免契税。
2、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出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营业税。
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住宅用地转让去哪办理,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住宅用地转让,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新征耕地环节1、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住宅用地转让咨询,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2、契税。
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3、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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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5-25 21:30
所属行业
商铺、营业房
编号
2362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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