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专业离婚官司 天津离婚官司 承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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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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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伤获得的保险金、残疾赔偿金性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保险金(本人为受益人)应为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残疾赔偿金应为一方个人财产。

【买断工龄款的性质与分割】离婚案件涉及分割买断工龄款可参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四条关于军人所得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予以处理。

【财产约定的特殊形式】夫妻间无书面财产约定,但双方均认可或有证据足以表明存在财产约定合意的,天津离婚官司,应认定财产约定成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财产约定之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天津专业离婚官司,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夫妻财产约定的履行、变更、撤销、确认无效等,人民应予受理。

【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中“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应理解为第三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对已存在的夫妻财产约定知晓。

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之后夫妻间财产制度及债务承担安排的约定、变更,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债权人不生效力。



能否仅以张贴、登报方式

能否仅以张贴、登报方式公告送达

至于公告送达的方式,天津离婚官司,有的采取张贴的方式,有的采用登报的方式。为了避免被告及其他知情人因未注意宣传栏张贴或人院报登报的内容,有必要采取一些辅助措施:关于张贴,除了公告栏、户籍所在地外,还应张贴在原告、被告以前经常生活、出入、工作地段、原居住地等,关于登报,如在调查出被告下落不明前的大致去向后,可在去向所在地和原居住地的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报纸上予以同步刊登。后将公告同时送达被告的近亲属和原所在的村(居)委会、社区,天津离婚官司事务所,并和被告近亲属进行谈话做笔录,告知其被告的权利和缺席的法律后果。




要确认自建房屋归属需要哪些程序?

要其婆婆配合过户,不予配合的,可以考虑起诉确认房产归属。但要确认该房产属于其夫妻共有,其婆婆属于名义上持有人,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比如书面证据(比如其婆婆书面确认该房产由其夫妻建设,权属归其夫妻,其仅是名义上的持有人等)、其他证据(如、证人、建房、施工方证明等)。

如果婆婆拒绝配合怎么办?

举证确实比较麻烦。变更也要明确变更的名义,比如让其婆婆书面确认房产实际归属其夫妻。如果婆婆拒绝配合,当事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确认房产归属,但这个需要举证证明其夫妻为实际权属人,具体程序可在起诉前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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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6-29 17:54
所属行业
防护眼镜眼罩
编号
23724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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