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办理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影视作品拍摄的所必须的,持有证件才能合法的经营下去,同时也能提高作品和企业的知名度,也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使影视公司长久发展。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流程: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1)、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准确、材料完整。
(2)、告知应及时、准确、全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