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医用棉签
【规格型号】:8cm、10cm、12cm、15cm、18cm、20cm、25cm
【产品标准编号】:YZB/豫0659-2014《医用棉签》
【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52640262
【生产许可证编号】: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112号
【结构组成】:本产品由医用脱脂棉和竹(木)棒捻合而成。
【产品性能】:1、棉签的竹棒应光滑、无毛刺;棉头应洁净、无杂质,成形大小要均匀;
2、结合牢固度 棉签头与棒应结合牢固,棉头尾部与竹棒要捻紧,头部要膨松,不得自然脱落。在施加2.5N的轴向静拉力,持续10S作用下,棉头与棒不得分离。
3、棉签头性能
3.1白度:剥离棉签头的医用脱脂棉,其白度应不低于60度。
3.2水中可溶物:剥离棉签头的医用脱脂棉制成供试液,在100ml供试液中遗留残渣应小于0.5%。
3.3酸碱度:剥离棉签头的医用脱脂棉制成供试液,在100ml供试液中加酚酞指示剂不得显粉红色,加溴甲酚紫指示剂不得显黄色。
3.4 易氧化物:剥离棉签头的医用脱脂棉制成供试液,在10ml供试液中加0.1%高锰酸钾溶液10滴,5min内红色不得完全消失。
3.5吸水时间: 剥离棉签头的医用脱脂棉应于10s内沉于液面以下。
3.6 吸水量: 剥离棉签头的医用脱脂棉,每克试样的吸水量应不少于10g。
3.7醚中可溶物:剥离棉签头的医用脱脂棉制成供试液,每100ml供试液中遗留残渣应小于0.5%。
3.8干燥失重:剥离棉签头的医用脱脂棉称取2g干燥至恒重,减失质量不得大于8.0%。
3.9炽灼残渣:剥离棉签头的医用脱脂棉称取2g干燥至恒重,供试液中的遗留残渣不得大于0.5%。
3.10表面活性物质:供试液中表面活性物质泡沫不得超过2mm。
4、棉签应无菌。
5、棉签经环氧乙烷灭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
【适用范围】:临床用于蘸取消毒液后,对完整皮肤消毒使用。
【生产日期】:见合格证或包装封口处。
【生产批号】:见合格证或包装封口处。
【失效日期】:见合格证或包装封口处。
【配置清单】:暂无。
【注意事项】:
1、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无菌有效期两年;
2、包装破损禁止使用;
3、本品为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
【贮 存】: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干燥通风、清洁、无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
【禁忌症】:暂无
【注册人名称】:河南省豫北卫材有限公司
【住 所】:长垣县蒲东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18737387539
【售后服务单位】:河南省豫北卫材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名称】:河南省豫北卫材有限公司
【住 所】:长垣县蒲东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0373-8816226/8816227【传 真】:0373-8816228
【生产地址】:长垣县蒲东工业园区
【编制日期】: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