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专业管理人员能力素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四类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应急〔2019〕102号)要求,本课程专门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计,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学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通过辅导培训,取证达标。
培训对象 锂电池生产加工和储存、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以下四类从业人员: (一)主要负责人; (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三)安全总监;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除上述规定的人员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遵循自愿的原则参加考核。 考核科目及题型 (一)设理论考试一个科目,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采用标准化题型,包括单选题和判断题。 考期安排 每期考核只须报考一次,初考有两次考核机会,每次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当场再次考核;初考的两次考核均不合格的,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有两次考核机会,每次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当场再次考核。 培训课程大纲 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课程内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往期培训照片 报名相关材料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请表、身份证(出示原件核对),近期彩色白底免冠1寸照片(纸质原件1张,并提供电子版)。
收费标准
1、参照深圳市物价局标准,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收费均为1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