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1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 熟悉所操作打桩机的性能、 构造、 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持有操作证后 方可操作。
2 打桩机所配置的动力装置、 卷扬机、 液压装置和电气装置等均应按其使用说明书操作。
3 作业前, 应对工作现场的周围环境、 建筑物和地质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 打桩机的组装、试车、拆卸均应按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程序。
5 钢丝绳应选用与钢丝绳直径相应的楔形接头、压板、绳夹、压制接头或编插等固定。钢丝绳采用编 插固接时, 编插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 0倍, 并不应小于300 mm,其编插部分应用细钢丝 捆扎。当采用绳夹固接时, 绳夹数量不应少于3个, 绳夹数量与钢丝绳直径有关,见表 1; 绳夹的间距不 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绳头距最后一个绳夹的趴离不小于 140 mm, 并用细钢丝捆扎;绳夹夹座应 放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应正反交错设置绳夹,待钢丝绳受力后 再度紧固 。
6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和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当风力大于七级时,应将打桩机 迎风向停置,放下柴油锤, 并增设防风缆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打桩机应有防雷措施, 遇雷电时人员 应远离打桩机 。
7 安装柴油锤时,应将柴油锤运到桩架立柱导向正前方 2 n:以内 。
8 打桩机运转时,在已升起的柴油锤下方,任何人不准许进人。
9 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系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