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制作许可证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做影视行业的,必备的三名人员就是导演,编剧和摄像,并且要是相关专业毕业的,三名人员的简历以及作品都要有,作品至少两部,能够在网上查的到的。现在对三名人员的要求是有这些证明就可以了。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令第228号)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第八条: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产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
7、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