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的内资企业和个人,应先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或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获得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范围(如: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再到上海市商务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2、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从事本企业自用、自产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不需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如果生产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上增加了其他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如:上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则需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其他经依法批准从事进出口及分销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需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申请都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海关注册登记证书
3、办理退免税登记手续(没有前提)
4、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5、办理海关电子口岸登记手续(两卡一器)
6、办理出入境检测检疫相关手续(没有前提)
办理的先后顺序: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证书---外汇管理局备案---电子口岸制卡(两卡一器)
出口退税登记 一般是会计来操作 可实际用时再办理
出入境检测检疫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可以放在步办理
总的周期:5(对外)+3(海关证书)+1(出入境)+1-2(外汇)+5(电子口岸)退免税登记(2)=20个工作日左右 一个月的时间 +公司注册+银行开户 =2个月时间多点
需要客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可发扫描件,不止一次要用到)、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电话、邮箱、传真、公章、法人章。办理海关电子口岸(两卡一器)相关手续时需客户提供一个操作员的基本信息,法人或者操作员本人带着法人及操作两个身份证到场办理。
(1)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
(2)表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英文字符必须使用大写。
(3)表内“住所”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请完全按照营业执照上所登记的内容填写。
(4)表内“备案地区”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所在区县。
(5)表内“经营场所”为实际经营地点。
(6)表内“电话”“传真”长位数为13位,格式为区号-号码(填写分机可能导致位数超长,可不填写)。
(7)表内“注册资金”栏为人民币,第二栏为美元(单位:万元)。如企业用非人民币、美元等其他币种作为注册资本的,请按申报当日外汇牌价折算进行填报。
(8)表内“工商登记日期”为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
(9)表格分两页,打印在一张纸或两张纸上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