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范围:
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包括:新闻网站、电子公告牌、客户端服务、手机报、应用商店、搜索引擎、SaaS、社交网站、博客、播客、微博、虚拟社区、聊天室、网络在线游戏、即时通信(文本、图片、音视频)、交互式语音服务。
SP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2、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SP许可证的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社保人员身份证
5、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