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cold-rolled steel flat products)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和紧急情况部分肯定性终裁: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Angang Group Hong Kong Co., Ltd.)、本溪钢铁(集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Benxi Iron and Steel (Group) Special Steel Co., Ltd.)、迁安市金宝商贸有限公司(Qian’an Golden Point)和中国普遍补贴幅度为256.44%。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09.15.0000、7209.16.0030、7209.16.0060、7209.16.0070、7209.16.0091、7209.17.0030、7209.17.0060和7209.17.0070等。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2月2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该反补贴案肯定性初裁及紧急情况的部分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本溪钢铁(集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迁安市金宝商贸有限公司和中国普遍临时反补贴税率为2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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