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短,创新性要求较低,授权快,通常半年左右能够取得授权。
授权条件: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该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专利代理委托书:属职务发明的,申请人为单位,属非职务发明的,申请人为个人,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单位须在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上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个人须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上签名。
技术交底书: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技术交底书给专利代理人,按照专利法规定要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内容写成完整而详细的说明书,其内容公开的充分程度要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依照说明书能够实现为准。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1) 名称;
(2) 所属技术领域;
(3) 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4)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
(5) 写明要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且能够达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
(6) 发明或实用新型与背景技术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
(7) 提供附图;
(8) 对照附图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方式(可举多个例子)。
服务承诺:一对一服务 价格透明机制 两周内定稿递交 近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