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4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三、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办理条件如下:
一、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单位或其它组织(个人申请不了)。
二、企业应有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相关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网站负责人)。
三、企业应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的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2名人员需有毕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质)。
相信大家看完之后也会对办理流程和条件有一定的了解;小编也在这里提醒大家,若成功办理下来证书,请大家也要遵规守法,假如违法使用也会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相应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