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办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需满足以下要求:
1、法人条件:企业须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登记注册且注册 3 年以上
2、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 600 万元人民币,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人员要求:有 3 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对外劳务合作人员不少于 5 人,专职培训管理和财务人员均不少于 2 人,法律人员不少于 1 人
4、管理制度: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包括劳务人员招募、培训、外派、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和措施
5、经营场所: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面积不低于 300 平方米
6、无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7、其他要求:具有相应市场开拓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近 3 年向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 300 人,具有足额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的能力, 且企业需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