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中提到,鼓励社会资本出资组建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为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
支持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建立小微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缩短贷款审批时间。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支持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建立小微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缩短贷款审批时间。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深圳融资性担保申请要求:
1.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亿元,并以货币一次性实缴,且不得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2.股东要求。
应当由一至两个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等作为主发起人组建,主发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 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
② 持续经营3年以上,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近3年累计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
(2)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 拥有发起出资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的实业背景并在所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
② 无重要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不良从业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记等。
1.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亿元,并以货币一次性实缴,且不得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2.股东要求。
应当由一至两个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等作为主发起人组建,主发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 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
② 持续经营3年以上,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近3年累计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
(2)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 拥有发起出资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的实业背景并在所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
② 无重要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不良从业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