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办理基础材料清单
外资增值电信企业审批资质指的是外商企业需要在中国发展电信相关业务必须办理的资质。它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外商投资审核意见书,第二部分是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它的审批机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
外资不高于50%可以办理的许可证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除外);
(2)内地境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3)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4)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除外);
(5)信息服务业务(应用商店除外)ICP
外资可以办理的许可证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EDI
(2)呼叫中心业务(需提供CEPA)
(3)多方通信业务(需提供CEPA)
(4)存储转发类业务(需提供CEPA)
外资企业申请外资ICP/外资EDI,首先需要拿到《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再申办《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办理基础材料明细:
1、中方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中方法人身份扫描件
3、调档章程
4、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和身份证
5、外方投资者提供登记证书(法人登记证书)
6、外方投资者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外方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的许可证或者证明材料
8、公司的基本信息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基础材料明细:
1、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注:企业股东要追溯到自然人(彩色扫描件)。
3、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4、三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三名人员的身份证、手机号、邮箱。
6、公司座机、法人手机、法人邮箱;
7、网站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