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申报,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凭证”,并自发放凭证后3个月内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通过的企业,可以合法进行医疗器械网络经营,现场检查不通过的企业,收回“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分为自建类和入驻类。
办理材料:
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1.注册公司
2.办理医疗器械备案或者经营许可证
3.申请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
4.申请网络销售备案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等信息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通过自建网站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以及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