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备案的操作流程
1.在登录界面中,认证模式使用默认的:用户名认证。
输入注册时填写的用户名、密码后点击点击登录。
成功登录后点击应用系统中的运政业务申报。
运政业务业务申报
2.进入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运政业务的国际及港澳航运业务界面。
3.点击左侧MENU中的备案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备案。
4.补全申请信息及企业基本信息并点击提交。
备案类型选择务必选择新增(此处的新增特指无船承运业务下放至各省审批后的备案业务新增,与旧有的无船承运资格登记证无关,故无论是否拥有无船承运资格登记证第一次办理备案业务时都选择新增。
变更是在已经通过无船承运业务备案后进行企业信息修改所用。
终止是申请取消无船承运业务备案所用。
)
5.提交成功后,会生成申请信息编号,可在代办事项的进度查询列表(默认已提交)中查看审批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