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印件;
2、验资报告及资金信用证明;
3、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4、守法经营承诺书
申请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需要的材料
1. 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的书面申请;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 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5.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 业务发展报告;
7.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针对的行业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